阿依沙叻豪宅风波(二)

星洲日報 28.10.2008

針對阿依沙叻拆屋事件‧陳志音:建屋未獲地主許可

甲柔教區主教陳志音週二(28日)發表文告,回應10月23日(上週四)有關試圖拆除位於阿依沙叻新村非法建築物的課題。

陳氏說,教會強調,有關建築物並未獲得地主(教會)的許可或甲市政廳的批准,因此,地主希望市政廳援引條規執行任務。

他說,教會向阿依沙叻新村居民保證,除了林億興的非法建築物之外,教會沒有拆除任何其他已建房屋的意圖。

他指出,今年年初教會已經成立了一個委員會,設法協助村民合法地裝修和建造他們永久的家園。

“我們誠心誠意地希望能獲得阿依沙叻居民的配合,在他們本身的利益獲得保障下,共同解決此長久以來懸而未決的事件。”

他說,林億興的父親坦承並非阿依沙叻最初的原居民,而是在40年前才搬來阿依沙叻成為租戶。因此,在法律和道義上,他們不能要求在教會的土地上建造和保留這間未經地主允許而興建的非法建築物。

他表示,根據教會的教導,沒有人能違抗國家公正的法律或慫容不道德和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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